研究生学院是学校承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对全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主要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过程、思想政治教育、学位授予、学位授权点建设、就业等研究生教育管理和质量保障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一、负责制订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新生资格审查以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学位授予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考核等队伍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估工作;
七、负责学位授权点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负责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的业务工作指导;
九、负责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对内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