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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研究生组织关系、户口、档案转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于:2021年05月24日 14:52来自:浏览量:

一、组织关系接转

1. 党组织关系接转

2021级研究生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介绍信,在入学后根据录取学院要求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并上交组织档案。

接转单位党组织名称:非吉林省及大学系统的考生,转入吉林省委教育工委;省内大学毕业生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转入录取学院学生党支部(具体支部名称请联系所在学院,见下表)

学院

联系电话

税务学院

0431-84539320

九台农商银行金融学院

0431-84539362

统计学院

0431-84539698

会计学院

0431-84539562

经济学院

0431-84539420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0431-84539470

法学院

0431-8453944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31-84539580

亚泰工商管理学院

0431-84539400

外国语学院

0431-84539340

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0431-84539520

公共管理学院

0431-84539500

新闻与传播学院

0431-84539566

应用数学学院

0431-84539540

需要注意的是,介绍信和组织档案封面上需要标注清楚学生的录取学院,如“吉林财经大学 税务学院”。

2.团组织关系接转

“网上共青团 智慧团建”系统中直接转至录取学院,系统中可以找到录取学院的具体名称或直接输入录取学院名称,如“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团员证需封存在学生档案中一并调档(也可自带),连同该生的转接介绍信自带到校。

校团委联系电话:0431-84539122

二、户口迁移

1.2021级研究生新生中户口已经在本市的新生、定向就业新生无需迁移户口;

2.2021级研究生新生中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户口仍在校的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报到后去保卫处转户口;

3.上述两种情形之外的新生,可自愿迁移户口。迁移户口请注意以下事项:

1)迁移地址:吉林财经大学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上姓名及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三者须完全一致,曾用名不能代替姓名使用,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须打印且字迹清晰,所有项目不得涂改,不得手写,涂改后盖章无效。“户口专用”公章须完整清晰;

3)需迁移户口的新生在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户口迁移,入学后一般不再受理学生个人迁移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为A4规格,身份证需将两面印在同一页)。

保卫处(户籍管理)联系电话:0431-84539276

三、档案转入

全日制非定向新生入学时需提交全部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原件。档案转递请务必用EMS方式邮寄。档案需密封完好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档案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

档案接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吉林财经大学邮 编: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539108

人:沙老师

人:沙老师

 

 

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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